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
方案明确2026年重点完善提升20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2027至2030年持续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重点任务包括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嘎查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以及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促进医养结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