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公办养老机构: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关于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文件规定,经市场调查及周边市、县摸排,相关部门集体讨论,经局党组研究,报政府常务会议第87次会议审定,现就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东安县公办养老机构要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着力保障特困人员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入住福利院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失独、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困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见附表),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二、对完成保障对象的供养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可对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由你院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为入住老人提供的个性化服务的收费(即根据入住老年人在疾病发作、康复、舒缓疗护等特殊时期的需要,提供陪同就医、上门医疗服务等个性化的服务项目而收取的费用或押金。), 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上门服务费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已通过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提供经费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得重复收费。其他个性化服务项目由养老机构制定,其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双方协商确定。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代收代付原则向入住老年人收取,养老机构不加收任何费用。
三、你院在实施服务收费前,需遵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向委 托人明确服务范围、服务类别、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我县其他公办养老机构参照执行。
五、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执行,试行2年,若省、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表:东安县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 准表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东安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