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和养老院养老,只是养老形式不同。关键是要解决好老有所养的效果问题。
居家养老是我们历来的生活传统,也是多数老年人乐于选择的养老方式。但这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因为它取决于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和意愿与条件的有机结合。像东俞先生文中提到老友送岳母住养老院一事就是典型事例。这位朋友照顾老岳母已力不从心,勉强坚持恐有闪失。而且老人体恤子女,欣然同意到养老院。这样让老人住进养老院衣食起居有专人照料,同龄人群居更利于交流沟通,比在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更踏实、更快活。我觉得这样做不仅不是不孝,而且恰恰是一片孝心的体现。至于舆论上的非议、说三道四,大可不必计较。
我认为一个人孝与不孝,不能用一个简单的标准来判定,关键是要看动机与效果。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背后不孝人前孝”“活着不孝死了孝”的人吗?不是也有拿着孝行作秀的人吗?因此我认为孝在于“心”而不在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