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遂川县工伤保险基金安稳运行,杜绝冒领和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8月起,遂川县医保局将对工伤1-4级享受定期待遇的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此次认证由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的所属单位到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并交由领取待遇人员本人或供养亲属填写,再由本人或供养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和《认证表》到县医保局工伤保险服务窗口进行资格认证。对于70岁以上高龄或因病不能前来的人,由所属单位与县医保局工伤保险服务窗口预约时间,工作人员将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这次资格认证涉及领取待遇人员共计100人,认证时间从2014年8月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认证的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工伤定期待遇,将在补办资格认证后次月恢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