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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最高可享2000元补贴

文章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31 1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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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补贴2000元。此外,文件还规定,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在省里标准的基础上,将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浮10%。

据悉,企业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或企业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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