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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有序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制度衔接过渡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8-21 1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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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开展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衔接过渡,是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国家审计署审计整改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参保群众利益、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积极稳妥、保障权益、分类处理”的原则,以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衔接过渡工作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节奏,扎实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制度衔接过渡工作。列入一、二批省代管基金返还的县(市、区)普遍开展摸底调查,核对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做好老农保个人账户确认和退(转)意愿采集等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开展老农保的81个县(市、区)中,有40个县制定了工作计划,4个县出台优惠政策,52个县开展核实比对,全省已衔接过渡12.15万人,其中转居民保2.9万人,省级已返还69个县(市、区)老农保基金6.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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