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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日照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07 11: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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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

办理条件

已批准退休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提交材料

《退休公示单》

办事程序

1、在职转退休。对于批准退休的,养老待遇窗口凭《退休公示单》开具《在职转退休通知单》,转交缴费申报窗口终止缴费。

2、核算养老待遇。养老待遇窗口打印并复核《退休待遇计算单》。

3、发放。养老待遇窗口开具《养老待遇发放通知单》,交基金结算窗口按规定发放。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养老待遇窗口

联系电话

886612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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