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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调整参加居民医保政策

文章来源:乌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发布日期:2014-11-10 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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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乌海市医保部门新调整了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参保居民统一在各区社会保障平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标准为:18岁以下居民及在校学生每人缴费75元,18岁至60岁居民每人缴费180元,60岁以上居民每人缴费120元,农区居民每人缴费80元,A类低保人员、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及在校学生个人不缴费。与往年不同的是,B、C类低保对象统一由民政部门按每人50元标准给予资助。之前,参保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同时得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今年,参保居民不用在办理手续时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首次就诊的社区医疗机构将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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