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衡南县正式启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城乡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可获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机能衰退需要他人照护服务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的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已经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我县按照保障重点、适度普惠、窄范围起步、逐步扩面的工作原则,确定2014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为40%,2014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今年的补贴资金由民政部门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失能半失能,则指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部分失能;有五项及以上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这次补贴对象的确定按照申请、入户调查、审批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状况诊断证明,村(社区)受理初评后报乡镇进行核实,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核查信息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经济状况、实际年龄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