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政策

杭州市: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4]479号)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26 15:29:4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杭人社发[2014]479号
  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浙政发[2009]1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13]6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37.85元,即:44513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337.85元/月。
  二、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4.31元,即:44513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204.31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划账基数为44513元。
  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个人医疗账户最低 划账 基数为44513元。
  五、杭州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3709.42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上述有关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抄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发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杭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杭州市: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杭州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0号) 2018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公布 杭州市:关于公布主城区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28号) 杭州市:关于公布2016年度第八批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杭医保[2016]28号) 关于公布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数据的公告 关于调整杭州市主城区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479号) 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关于公布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九十四批定点医疗机构和第八十批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透析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621号) 【最新】杭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发布,1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关于调整统筹地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办理地点的通知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26号) 杭州市: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杭公积金〔2015〕25号) 杭州市:关于办理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手续的通告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