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标准,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和事业单位人员基础津贴(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淮人社[2014]53号)精神,我中心将为系统内按事业单位核算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调整基础津贴。
我中心从接到上述人员调资政策后,全部工作人员调动起来,各有分工、各负其责,积极与东软养老待遇系统管理人员、局养老科、局工资福利科相关人员沟通协调,提出切实可行的业务需求,熟知调资政策,加班加点整理基础资料,确保基础津贴2015年1月10日之前发放到位。
据统计,此次共为1390人调整基础津贴标准,增资24万元,补发 144万元。同时将连同2015年1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