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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

文章来源: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3-24 1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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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激励广大农民自觉参保,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截至2015年2月10日,我市已足额发放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及时将党的政策温暖送到了群众手中,受到了全市51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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