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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政策

郑州市:关于暂停发放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文章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4-09 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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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人社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要求,我局已于2015年初启动我市本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调查工作。本次调查范围为:由我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且2015年1月1日零时仍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按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报送我局。凡目前仍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我局将于2015年5月起暂停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待补办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再恢复发放。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资格调查的通知》请各单位登录邮箱自行下载打印,邮箱地址:zzsigsbxdy@126.com,密码:67880158)。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电话:0371-67880178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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