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发放,杜绝虚报冒领事件发生,确保养老基金安全运行,2015年4月1日起,丰县将开展2015年度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资格认证工作从2015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认证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由丰县社保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015年内新增加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暂不列入此次资格认证范围。今年认证工作与往年一样,采取各镇、社区劳动保障所对区域内居住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定期遗属补助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通过认证的,可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通过认证的,从2015年7月起暂时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后方可补发、续发。待遇享受人员亡故后,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经查实后,相关部门将追缴冒领部分,并按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