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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的政策是什么?

文章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5-28 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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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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