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合肥市出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管理新举措

文章来源:合肥市民政局 作者:胡越 发布日期:2015-06-08 09:04:1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为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工作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合肥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根椐《会计法》、《五保供养条例》、《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合肥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明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财务收支统一由乡镇财政所(分局)或三资代理中心记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财务档案、票据统一由乡镇财政所保管,乡镇民政部门建立辅助备查账。坚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报账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帐,并登记现金日记账等。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促进农村五保供养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胡越)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合肥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