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砀山县民政局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指示精神,主动邀请县消防大队、安监局等部门对全县十六个镇(园区)敬老院的的住房、消防、水电、食品卫生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着重从下四个方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敬老院人员密集,在院供养五保对象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县民政局在建设和管理农村敬老院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在思想上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在行动上没有有丝毫懈怠,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的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安排敬老院管理人员定期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教育,防患于未然。加强在院五保对象的看护,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情绪不稳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解除心结,确保了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及时化解了在院五保对象之间、在院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人际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同时,定期不定期对老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早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是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指导各敬老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强化责任。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敬老院进行了修缮改造,配足配强管理服务人员,对于难于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敬老院负责人,立即进行了调整,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砀山县民政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