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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金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病种

文章来源: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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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性肿瘤放、化疗(含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

2、肾衰竭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以上三种疾病每年补助3万元。

4、原发性高血压(属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者);

5、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衰竭者);

6、慢性活动肝炎(活动期)、肝硬化;

7、糖尿病伴并发症; 8、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9、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

10、再生障碍性贫血; 11、帕金森氏病;

12、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术后(须长期治疗者);

13、股骨头坏死;

14、心脏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包括血管病手术人工血管抗凝治疗);

15、癫痫; 16、精神分裂症;

17、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18、白塞氏病; 19、强直性脊柱炎;

20、甲亢; 21、耐多药肺结核。

以上18种疾病每年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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