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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申报缴费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01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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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办理下年度续保缴费手续(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监督电话:0919-2180829 /218076
  1、我需要具备的条件
  已参加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我需要准备的材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证、IC卡;
  低保人员同时提供上月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或证明(持卡)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的低收入证明。
  3、我想知道办理流程
  
  4、我想了解收费标准
  不收费
  5、我想了解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铜川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发【2008】25号)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铜政办发【2008】67号)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铜劳社发【2008】72号)
  6、我想下载表格
  7、办理地址
  办理机构: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窗口: 参保人员所属社区经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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