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确认》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确认。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各区县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人社部门: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1.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
2.《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68号)。
五、受理条件:
企业参保人员办理完养老退休手续后,在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需进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认定。
六、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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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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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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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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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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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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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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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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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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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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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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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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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退休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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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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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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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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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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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在职转退休数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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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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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准备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制作批量在职转退休数据盘。
2、单位经办人携带退休审批表原件及《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退休变更登记表》到业务大厅抽号办理,窗口对照审批表核对上报数据盘,系统中倒入数据盘,系统进行校验,校验成功,点击保存。如校验错误,由单位现场核实更改后再次进行数据录入。
3、受理岗将需要增补年限的信息发送给单位,单位将增补年限的费用缴纳并到账后,系统自动将人员参保状态在职转为退休。
八、办理方式: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690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需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办理流程图:

本文地址: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