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审核》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审核。
二、办事对象:
在西安市已办理停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人。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人社部门: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五、受理条件:
已办理停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
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办理流程:
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在各级经办机构办事大厅自助查询机或所属经办机构窗口打印参保凭证,并在窗口办理转移接续。
八、办理方式:
自助查询机或柜台。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360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在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十五、办理流程图:

本文地址: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