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资讯

2016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29 15:58:2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154号)文件规定,为了使广大参保居民顺利缴纳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具体问题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2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20元。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见附件或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查询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1.我市参保居民在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2.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

3 .我市参保居民在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

(一)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

1.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

2.参保居民缴费后,应保存好《居民医保证》和缴费凭证。

(二)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

1.2015年度已办理代扣代缴委托协议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向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

2.未签订代扣代缴委托协议手续的参保居民可通过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柜台或网上银行两种渠道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工行网上银行签订:参保居民注册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登陆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缴费站委托代扣办理委托代扣选择收费企业名称(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委托代扣协议》选择付款卡号,输入缴费编号(医保编号),协议终止日期根据系统提示,确认后完成网上协议的签订,并同时在工行银联卡上留存足够的缴费余额。

工行营业网点签订:参保居民携带本人工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签订《个人划款授权书》。

3.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工行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4.市社保中心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集中扣划应缴医保费。

(三)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代收缴费方式和自助终端代收缴费方式

1.个人网上银行缴费:客户在工行任意营业网点注册成为个人网上银行的客户后,即可登陆工行网站(www.icbc.com.cn/www.95588.com)选择“个人网银贵宾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登录”,输入注册卡号/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网上银行选择“缴费站”,“查询缴纳西安市居民医保费”,点击“缴费”系统提示输入:个人编码,点击提交系统回显:个人编码、缴费总金额、姓名、参保分中心编号、社区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选择注册卡号,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插入u盾,输入u盾密码/口令卡密码,并确认缴费显示缴费成功。缴费后可以通过余额查询,明细查询实时掌握缴费情况。

2.手机银行(wap)缴费:客户在工行任意营业网点注册成为手机银行(wap)的客户后,即可登陆工行wap手机银行网站(wap.icbc.com.cn),选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输入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手机银行(wap)选择“缴费业务”,“缴费”、“公共事业费”、“查询缴纳西安市居民医保费”系统提示输入:个人编码,点击下一步系统回显:个人编码、缴费总金额、姓名、参保分中心编号、社区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选择注册卡号,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输入口令卡密码,并确认缴费显示缴费成功。缴费后可以通过余额查询,明细查询实时掌握缴费情况。

3.查询缴费机缴费:客户在工行营业网点的自助服务区使用工行本地银行卡通过查询缴费机完成自助缴费。在查询缴费机的主页面选择“缴费业务”系统提示“插卡”→系统显示缴费项目,选择“代收居民医保”系统提示输入“个人编号”(即居民医保编号)点击“下一步”→系统回显“医保缴费查询信息”,确认内容无误→选择“缴医保费”→系统提示输入“密码”→点击“下一步”→系统回显“缴费成功”,点击“打印 ”。缴费后可以通过余额查询,明细查询实时掌握缴费情况。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确需缴费凭证的,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持《居民医保证》并提供居民医保编号、缴费时间到工行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凭证,该凭证只可打印一次,超过三个月将无法打印。

附件:

1.2016年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代理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营业网点名单

2.2016年中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代理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营业网点名单

3.2016年农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代理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营业网点名单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西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8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须知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年最高可报销500元门诊费用 西安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68号) 西安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选.. 西安市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关于公布第三十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第十五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193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报销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