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医保君我现在在南宁市工作,缴纳的是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在外省缴纳过十年的职工医保,需要怎么办理转入手续呢?
答:
您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区外转入分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办理转入申请(即开具联系函);第二环节为办理转入手续,今天我来给您具体讲解办理方式。
第一个环节:办理转入申请
线上自助办理
个人网厅办理
(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wsdt.ybj.gxzf.gov.cn/ ;点击个人办事(需要先注册登录)

(2)选择“转移接续业务”,“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按申请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转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提交申请即可。

温馨提示
使用个人网厅办理请注意选择结果领取方式哦!
①选择“邮寄“时,需录入转出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信息,请按凭证上的转出经办机构信息录入,业务办结后医保中心将按照录入的地址邮寄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对方医保经办机构。
②如选择“通知自取”,需在业务办结后前往各经办网点打印联系函,自行提交至对方经办机构。
③如选择“网上打印”,需在个人网厅的结果物反馈处打印联系函,自行提交至对方经办机构。
④不能选择“无结果物”。
微信公众号办理
登录“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医疗关系转移”>>>点击“医疗转入申请”,按申请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转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提交即可。


“爱南宁”APP办理
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智慧医保”;点击“医疗关系转移”,点击“医疗转入申请”,按申请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转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提交申请即可。


温馨提示
使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爱南宁”app办理请注意选择结果领取方式!
①选择“邮寄“时,需录入转出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信息,请按凭证上的转出经办机构信息录入,业务办结后医保中心将按照录入的地址邮寄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对方医保经办机构。
②如选择“自取”,需在业务办结后前往各经办网点或在个人网厅的结果物反馈处打印联系函,自行提交至对方经办机构。
线下窗口办理
如果在线上无法自助办理转入申请(开具联系函),可持以下材料到线下窗口办理转入申请。
所需材料
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1份。
还没办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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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环节:办理转入手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暂不支持线上办理,但可选择由双方医保经办机构之间通过邮寄表单对接完成(办理第一环节时结果物领取方式选择“邮寄”即可),对参保人员而言在南宁市办理医保关系转入可实现零跑腿。
如果在第一个环节中选择“自取”结果物,则需要将打印的结果物(联系函)自行提交至对方经办机构,在对方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时,如结果领取方式仍选择自取,则持所需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所需材料
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