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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南宁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是否征个人所得税?

文章来源: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31 1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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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个人结算利息,同时把利息计入本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即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按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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