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湖州市: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文章来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07 21:17:0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借款人向贷款委托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⑴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支付不低于房屋调换补差价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⑵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月还款额大于缴存工资基数的60%需提供);

⑶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借款人还贷银行卡;

⑷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拟贷款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⑸异地首次贷款的,持异地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12个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和收入证明(月还款额大于缴存工资基数的60%需提供)。

异地再次贷款的,另须提供前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证明,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拟贷款住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注: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措施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湖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