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慢性病资格申报、报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慢性病资格申报、报销。
二、办事对象: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参保人。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参保人员。
2.区(县)人社部门:区(县)参保人员。
四、办理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98号)。
五、受理条件:
申请职工慢性病资格认定、报销的人员正常参保缴费。
六、应提交的材料:
1.初审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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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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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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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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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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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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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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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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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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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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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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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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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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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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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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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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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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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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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可在西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http://www.xa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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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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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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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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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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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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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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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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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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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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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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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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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可在西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http://www.xa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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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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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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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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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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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可在西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http://www.xa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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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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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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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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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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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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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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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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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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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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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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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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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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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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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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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或药店购药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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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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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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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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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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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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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每年4、5、7、10月,申请人在各级参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的待遇受理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后台审核后,申报结果通知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八、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后台办结。
九、办理期限:
申报次月底至当年年底查询。
十、办理机构: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受理窗口(市本级)。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参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办事大厅(市本级),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381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具体业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十五、办理流程图:

本文地址:西安市:职工慢性病资格申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