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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西安市:退休职工异地居住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21 15:10:1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如您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西安市参保职工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

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异地就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病案首页、临时、长期医嘱单(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由医院具说明);

6.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单位经办人交单位所属医保中心由相关科室按照职工报销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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