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采取限额报销,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若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网上实时结算,但住院结算的报销费用未超限额,且还有部分未报销的门诊发票或发生产后并发症时,可通过单位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报。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属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
申请生育产前、后医疗费(住院部分已挂账结算)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
2、产检发票原件,产后新出现并发症门诊、住院发票原件;
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4、病案首页及相关的分娩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费用挂账结算单复印件
目前有关生育津贴报销的细则还未出台,请关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或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单位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