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只要符合特殊门诊病种,均可以携带近两年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公章)到社保局申请办理特殊门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特殊门诊病种、报销比例以及办理时间等相关问题请查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6]525号)(网址:http://www.gdzjsi.gov.cn/outside/zwgk/flfg/jmyl1/2017/0125/6431.html),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异地就医,或先办理异地就医再进行特门审批,最后选择异地定点医院中的一家作为特殊门诊定点医院。另外,根据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政策,只要发生费用时参保人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即可以报销,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或者转诊手续,在三类联网医院就医,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为40%。目前,湛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连续缴满6个月,第7个月才开始享受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