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三类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和8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在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三类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退休人员在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三类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3%、88%、83%。城乡居民医保乡镇卫生院、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三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三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0%和50%。至于你提到的文件说以后会缩小报销比例距离一事,我局至今没收到这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