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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西安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8-23 2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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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普通病种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账户通过ic卡进行结算,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职工用现金支付;

(2)特殊治疗中门诊透析和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服用抗排斥药个人负担10%,统筹基金负担90%,其它特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负担70%;

(3)特殊检查费用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负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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