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
二、办事对象: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转外就医审批的参保人员。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参保人员。
2.区(县)人社部门:区(县)参保人员。
四、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1999〕138号)。
五、受理条件:
申请转外就医审批的人员正常参保缴费。
六、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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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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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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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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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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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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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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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家属代办的,需提供参保人员及其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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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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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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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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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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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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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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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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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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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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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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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在各级参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的待遇受理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无误后予以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
八、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受理窗口(市本级)。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参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办事大厅(市本级),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381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本文地址: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