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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60至64周岁老年人将享受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

文章来源:济南市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08-03 1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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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精神,经济南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60至64周岁老年人可以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了。

根据济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汽(电)车的通知》(济老龄办字[2015]15号)精神,具有济南市户口(包括户籍户口、常住户口和办理居住证)且年龄在60至64周岁的老年人将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实行乘车优待只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线路。

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从尊老敬老爱老和方便老年人出行的角度出发,为老年人办理乘车卡和乘车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制定《济南市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城区内公共汽(电)车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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