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北京出台代理入住养老院办法以解决养老服务业瓶颈

文章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07 11:28:3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旨在应对包括失独群体在内的特殊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急病就医时面临的无监护人履行签字责任及提供持续服务等实际困难,解决老年人面对的难题和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失独、丁克、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等老年人群体在入住养老机构时及入住机构后时常发生急危重病需转入医院救治时无监护人签字等问题,养老机构也存在担心服务费用的持续支付以及突发情况处理的法律纠纷、经验损失的顾虑。

市民政局从维护老年人权益、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的角度出发,在群众急需但市场未发育或发育不成熟、不完备的情况下,推动健全市场规则,给予政府信用支持、培育引导市场发展,促进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度的完善。

据介绍,“特殊家庭老年人”特指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在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紧急医疗救助等服务时,依据现有规定无法按照相应程序履行签订养老服务合同、进行住院登记和手术签字等手续的老年人。本着自愿、自主原则,选择通过代理服务机构实现入住养老机构及相关接续服务需求。

代理服务机构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在实施代理行为中,统筹组织、发动协调各类评估、资产管理、志愿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性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等共同参与。

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提供代理服务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机构根据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综合情况,推荐与其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由特殊家庭老年人自主选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代理服务机构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协助其与养老机构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以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北京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北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 北京市:关于做好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可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版《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明确了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及其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市属养老机构申请登记的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0〕132号 近日,北京市最新版《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发布,为入住老年人接受生活照料服务提供专业保障,为从业人员开展服务提 北京市:我市出台《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22〕248号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B11/T 3052005)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对城乡特困老年人,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京财社〔2021〕199号 近日,北京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场所1285家, 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 北京市:关于印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