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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5年6月份份调整后的单位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28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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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参保缴费工资应当按员工上月工资如实申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4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其它险种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791元/月,上限为13431元/月。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584元/月,上限为1292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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