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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9-18 2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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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公式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时本统筹地区城镇个体劳动者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折算后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

折算后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达60周岁时,可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公式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折算时当年本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的平均缴费额。

已折算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费用和没有除尽的余额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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