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贯彻省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关于“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和大型养老机构等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根据各地推荐申报、省厅实地验收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命名江西省民政学校等12家单位为江西省首批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管理,督促其按照《江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基础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和完善设施设备,并指导培训基地合理制定培训计划,针对老年人照护的特点、重点、难点,精心安排培训辅导内容,建立详细的培训工作台帐,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培训效果。
今后,省厅将对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进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评估。对连续2年未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资格。
附件:江西省首批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名单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江西省首批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名单
1.江西省民政学校
2.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3.江西省红十字会培训中心
4.中华情老年公寓
5.九江市社会福利院
6.赣州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7.上饶市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上饶市福海老年照护职业培训学校
9.上饶市师范学院
10.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1.宜春市袁州区老年公寓
12.萍乡市卫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