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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湛江市: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12 1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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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内容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办事法律依据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办事条件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申请材料

有单位依托的离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填报“认证审验表”并加盖公章;无单位依托的离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亲临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可邮寄由现居住地公证机构(如各地中国使馆、驻外办事处等)出具的健在证明。

办事程序

提交资料 — 确认身份

办事时间

每年4-6月份,即到即办

办理地点

离退休人员在本市居住就近的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股)

咨询电话

雷州:8812064;吴川:5563468;廉江:6627207;徐闻:4861623;遂溪:7761758;麻章:3305568;坡头:3958308;赤坎:8208071;霞山:2717612;开发区:36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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