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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居民社保办理有变化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1-11 14: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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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起,因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居民社保并轨,相关人员的社保办理也有了变动。

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的划转单位及人员的范围包括: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在职人员;企业离休人员;事改企单位改前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1-6级伤残军人;1-4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列入供养范围的亲属。具体划转单位和人员范围以市、区人社等部门确定名单为准。

本次居民社保并轨,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两项业务。具体为:新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并入市本级统筹区;奔牛、郑陆、邹区三镇居民参加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原戚墅堰区居民在经开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

即日起,划转单位及人员、并轨人员可到承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具体为:原戚墅堰区划转单位和人员、并轨人员到武进区人社局经开区分局办理;在原戚墅堰区劳动和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武进区人社局经开区分局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奔牛、郑陆、邹区三镇划转单位和人员、并轨人员分别到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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