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规定,自即日起,除中省驻铜单位及新区辖区内举办的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实施设立许可外,其他市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民政局委托王益区民政局、印台区民政局及耀州区民政局实施设立许可,并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规定,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区民政局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政府便民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