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项目执行。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政策规定,职工工资额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各参保单位要根据上年度工资额据实申报,超过基数上限额或者低于基数下限额的在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基数导入时将自动调整为基数上限额或基数下限额。超过基数上限额或者低于基数下限额的在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基数导入时将自动调整为基数上限额或基数下限额,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职工本人实际工资缴费,职工可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若用人单位据实申报,工资总额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照最低基数缴费不存在不合理现象,职工本人也无法提高缴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