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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沭阳县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机制改革

文章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3-15 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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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沭阳县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的托底保障作用,在不改变敬老院公办公营的体制下,通过推行运营机制和经费保障模式改革,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转变运营机制。在全县敬老院统一增挂“××乡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牌子,在满足区域内“三无”、五保老人需求的前提下,将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配好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对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筛选,拟用人选经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备案,对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清退,空缺人员由乡镇(街道)实行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配备严格控制在1+1:10以内,即中心主任1名、厨师1名,其它服务人员按比例配备到位。

创新保障方式。集中供养五保经费由县级专户按月拨付到乡镇(街道)敬老院。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县财政按集中供养五保老人人数核定,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吸收社会老人每人每月提取150元;经营服务收入按院民人数每人每月50元提取,作为老人洗衣、洗被、晾晒等专项考核。工作人员工资釆取系数法计算发放,中心主任、厨师、其他人员系数分别为1.3、1.2、1,工资=(考核工资总额÷服务人员系数之和)×个人系数×考核百分比。

制定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不同对象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服务收费项目,严格财务管理,县民政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半年会审、年终审计的方法对敬老院财务进行检查,确保收费项目科学合理,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时间计划安排。各乡镇(街道)敬老院3月15日前上报工作人员名单,3月底出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从3月份起各乡镇(街道)不再承担敬老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

为确保敬老院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该县成立了敬老院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敬老院机制改革提供指导和保障。同时由县民政局加强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五保供养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直接挂钩,切实维护好改革后敬老院的社会形象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荣超 审核:吴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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