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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用工登记常见问题

文章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8-18 09: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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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登记招聘,须提供哪些资料?

用工单位登记招聘,须先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招聘委托书等资料进行备案(跨地区的用工单位还须出示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的招聘介绍信等材料)。

用工单位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须重新备案。

2、备案后的用工单位可以享受哪些服务?

备案后的用工单位:①免费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才信息库;②免费提供用工匹配推荐服务;③免费在“湘潭市公共职业介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④免费在《就业导航》报上发布招聘信息;⑤参加现场招聘会。

3、用工单位参加招聘会,如何收费?

湘潭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各类专场招聘会、外场招聘会对用工单位全部免费;用工单位参加湘潭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六上午举办的日常招聘会,需交纳100元/场的展位费;每年确定的重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全年全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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