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90号)精神,从2017年起,全省将统一使用金融社保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进行就医结算,并逐步推进跨省应用,同时停止使用老社保卡。为确保老社保卡停用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我市从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老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停止使用老社保卡。(老社保卡卡面印有“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且不带有金融功能。)
二、以下人员暂不停用老社保卡:
1、名字中含生僻字,
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制卡人员,不停用老社保卡。
2、持老社保卡正在登记住院人员,不停用老社保卡。
三、未申请办理新社保卡的人员,须尽快到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办理新社保卡。
四、已申办新社保卡但未领卡人员,可通过“黄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或12333转人工服务、市及区县咨询电话(均在工作日期间)查询新社保卡办理进程,并尽快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领卡和激活手续。
五、已领新社保卡但未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人员,须尽快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激活手续。激活后,医保个人账户即转入新社保卡,老社保卡同时自行作废。
六、新社保卡丢失人员,须尽快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挂失,后到参保地人社局办理补卡。
七、急需用卡人员,可到参保地人社局申办临时社保卡。
咨询电话:12333、2318792(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2595273(屯溪区人社局)
8532461(黄山区人社局)
3585148(徽州区人社局)
6510322(歙县人社局)
7518293(休宁县人社局)
2267163(黟县人社局)
4510212(祁门县人社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本文地址:关于停止使用老社保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