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公布了2016年度(2016.07—2017.0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为保障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黄山市人力资源公司正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加强宣传、印制材料,积极做好社保缴费受理的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2016年7月11日开始办理,并通过多种渠道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注意以下三个事项:一是提示到指定地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在屯溪区的,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办理;户籍在其他区县的,仍在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二是提示携带相应的材料。办理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未办理银行代扣手续的人员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姓名页)。三是提示在代扣银行账户足额存款。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每月2日前在代扣银行账户中有足以支付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存款,以便银行能够及时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