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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有变化

文章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22 14: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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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我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有了新规定。

新规包括: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调整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7类人员;补贴标准有所调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也有变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日前,市人社局已全面启动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工作。据统计,将有1500名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享受该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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