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的批复

文章来源:保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12 09:15:4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李彦良举办者:

你们报送的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保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8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保山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的批复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个体工商户 自由职业者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的批复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90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山市: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保山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保公积金〔2017〕46号) 保山市: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145号) 保山市:关于在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会计决算期间暂停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的公告 保山市: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关于开通网上自助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的通知 保山市: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保山市:关于在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会计决算期间暂停网上业务的公告 保山市“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昌宁在行动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