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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投资11.34万元为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提供综合保险

文章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14 14: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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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初,遂昌县民政局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由县民政局出资11.34万元,为全县已经运行的126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居家老人日间活动的首选之地,但由于老年人年纪大活动能力减退,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的事情。以往发生类似的事情,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没有钱赔,村或社区处理起来都会非常棘手。有的村由于担心发生这类事情,就采取关门手段,消极对待照料中心的运行。

由政府出资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综合保险,一是减轻村级经济负担;二是为照料中心正常运行减少了后顾之忧。以后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内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老人或者第三者人身损害,由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个人最高赔偿可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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