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在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过程中,市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和调节作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据悉,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就医时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在此次改革中,全市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新农合定点,都将参与改革,执行同一个政策。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还将在报销政策上为此次改革提供支持。一方面,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另一方面,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改革中,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市人力社保局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 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促进分级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