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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出台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政策奖励标准居全省首位

文章来源:江苏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6-14 10: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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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无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无锡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无锡市入职奖励标准居全省首位,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入职奖励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在无锡本市市区范围养老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包括护理、护士、康复、社工等)专技岗位工作满五年且继续在上述岗位工作;

二是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三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有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缴纳社会保险。

对上述人员的奖励标准为:

对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及中专学历毕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60000元/人、48000元/人、36000元/人的入职奖励,对同岗位工作人员先后取得国家不同层级学历证书的,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发放,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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